2024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财经商贸类关务实务技能赛项
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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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目录
一、赛项名称
二、竞赛目的
三、竞赛时间
四、竞赛内容
五、竞赛方式
六、竞赛环境
七、技术规范
八、技术平台
九、评分办法
十、奖项设定
十一、申诉与仲裁
十二、安全预案
十三、其他规定
2024年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高职组财经商贸类关务实务技能赛项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关务实务技能
英文翻译:Customs Affairs Management Skills Competition、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专业大类:财经商贸
二、竞赛目的
关务实务技能赛项,以培养服务“一带一路”关务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世界进出口信用体系与贸易安全、关检融合、全国通关一体化等新业态下的职业标准、国际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相融合,积极推进职业素养培育与职业技能培养相融合,为职业院校培养技能型、创新创业型关务人才起到引领作用。
三、竞赛时间
时间另行安排。
四、竞赛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报关行业前沿、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要求,考察参赛选手爱党、爱国等政治素养;考察参赛选手关务方案设计、报关单证处理与质量监控、进出口商品归类等职业核心技能;考察参赛选手逻辑思维能力、时间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等职业素养。
竞赛内容包括:
(一)通关前知识准备(占比10%)
在规定时间内,考核选手对中国海关作为国门重要性的认识,对贸易安全、国际贸易基础知识、海关监管方式、海关政策法规,对自贸区、综保区、海外仓、AEO认证等贸易便利化措施,对稽查、缉私等维护海关权威的海关通关前的知识准备,考核选手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质,落实课程思政。
(二)报关单填制技能(含英文单证,占比20%)
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委托企业提供的业务单证,进行报关单证填制。
(三)报关单证质量监控技能(含英文单证,占比20%)
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委托企业提供的业务单证及相关信息,对已经填制完毕的报关单证进行复核,找出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错误点并进行修正。
(四)进出口商品归类技能(占比30%)
1.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商品8位编码。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综合归类,选出符合要求的归类依据、确定8位编码、选出归类要素。
(五)关务操作技能(占比20%)
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委托方业务需求或实际业务情况,完成关务操作方案设计。考核选手办理通关业务的思路,对业务程序的熟悉程度,对需求或问题的分析能力,对业务所需单证及相关材料的熟悉程度。
竞赛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比赛前一日
14:00-16:00
各参赛队报到
待定
16:00-16:30
领队、指导老师会议
待定
16:30-17:00
参赛队熟悉考场
待定
比赛当日
7:50-8:20
各参赛队检录、身份确认、报到抽签、加密检录、发工具书
待定
8:30-9:30
第一场比赛通关基础知识
网络实训中心
9:50-12:20
第二场比赛关务操作
网络实训中心
13:20-13:50
检录
待定
14:00-17:00
第三场比赛分角色竞赛(归类、单证、复核)
网络实训中心
17:30-18:30
公布竞赛结果
待定
五、竞赛方式
(一)组队方式
1.竞赛以团体赛方式进行。
2.竞赛队伍组成:参赛选手须为高等职业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每个代表队限报3名参赛选手(以报名文件各代表队的名额分配情况为准),团体赛项目每组最多配1名指导教师、1名领队,领队可由指导教师兼任,须为本院校专职教师。不得跨校组队。
3.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报名结束后,如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参赛院校于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进行缺员比赛,缺席选手成绩按0分计入团体成绩。
(二)选手角色及职责
选手角色分别为:商品归类师、单证处理师和单证复核师。
选手角色,在开赛前1天抽签确定,选手角色确定后不得更改。
1.商品归类师承担的竞赛任务包括:进出口商品归类、通关前知识准备、关务操作。
2.单证处理师承担的竞赛任务包括:报关单填制、通关前知识准备、关务操作。
3.单证复核师承担的竞赛任务包括:报关单证质量监控、通关前知识准备、关务操作。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
商品归类师、单证处理师和单证复核师各自独立完成通关前知识准备项目,竞赛时长为60分钟。
2.第二阶段
商品归类师、单证处理师和单证复核师合作完成关务操作项目,竞赛时长为150分钟。
3.第三阶段
商品归类师、单证处理师和单证复核师各自单独完成各自竞赛任务,每个项目竞赛时长均为180分钟。
(1)商品归类师进行商品归类竞赛项目;
(2)单证处理师进行报关单填制竞赛项目;
(3)单证复核师进行报关单证质量监控竞赛项目。
(四)赛前准备
1.领队会议
竞赛日前一天召开领队会议,由各参赛队伍的领队和指导教师参加,会议讲解竞赛注意事项并进行赛前答疑。
2.熟悉场地
比赛日前一天向参赛队开放赛场。
3.抽签仪式
抽签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赛项执委会办公室指定的监督仲裁组全程监督。
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参赛队,需提前告知赛项执委会。缺席参赛队若需委托代理人代为抽签的,需出具由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并声明认可代理人的抽签结果。没有授权他人代为抽签且未按时到场抽签的参赛队,或无故缺席抽签环节的参赛队,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4.参赛选手入场
参赛队应按照赛项执委会时间要求提前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进行加密检录后进入赛场并根据抽签结果在对应的座位入座,裁判负责核对参赛队员信息;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任何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
参赛队未按规定时间抵达赛场且错过加密检录的,以弃权论。
(五)赛场要求
1.竞赛期间,赛场实行封闭管理,需凭赛项执委会配发的证件和标识进出赛场。
2.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可能透露参赛队及个人信息的服装、标识或信息入场比赛,参赛选手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及存储设备等物品进入赛场,竞赛工具书为《进出口商品编码查询手册》(承办院校提供)。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必须听从现场裁判人员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比赛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4.比赛结束前10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当宣布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必须马上停止一切操作,按要求位置站立等候撤离比赛工位指令。
5.参赛队提交的所有文件、单据等,凡要求参赛选手签字确认的,均签参赛队参赛工位序号。
(六)成绩公布
1.各项竞赛结束后,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员签字确认。
2.竞赛最终成绩经复核无误并由裁判长、监督仲裁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公示。
3.参赛队对竞赛成绩若有异议,应由领队按规程提出书面申诉。
4.赛项获奖名单以公布的书面文件为准。
六、竞赛环境
序号
比赛器材和技术平台
相关参数
1
关务实务技能大赛竞赛平台
详见“八、技术平台”
2
关务企业办公区
根据参赛队及选手数设置企业办公区,并设置足够的备用办公区,办公区放置企业办公区标识、隔离带、电脑、打印机、U盘、竞赛工具书等,配置无盲点录像设备,实时录制和显示赛场内竞赛情况。
3
竞赛工具书
工具书均为竞赛当年最新版本,《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竞赛当日由各院校自行准备;《进出口商品编码查询手册》当日由赛项执委会提供;《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竞赛当日由技术平台提供电子版。
七、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8.《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9.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10.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1.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
12.国际商会《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3.其他海关现行监管规定
八、技术平台
本赛项比赛技术平台对接本赛项的最新国赛技术平台。
平台名称
依据标准
相关参数
商品归类系统
1.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2.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3.《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
本系统具备主要功能涵盖:
1.支持进出口商品归类实战模拟。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进出口商品编码查询手册》确定进出口商品编码和归类要素。
3.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及海关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裁定等规定,确定进出口商品归类要素。
4.裁判可设定考试的时间,设定时间后学生只能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报关单证处理与质量监控系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2021年版)
2.国际商会《20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3.《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标准版)
4.《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
本系统具备主要功能涵盖:
1.报关单证处理
1)支持1名选手担任“单证处理师”角色根据委托企业提供的业务单证,进行报关单证填制。
2)仿真关检融合后海关电子申报界面。可以对关检融合数据项自定义电子申报考核栏目、分值,系统对电子申报界面表格自动判分。
3)关检融合进/出口报关单整合填制、一次申报。竞赛成绩自动评分。
4)提供多套关检融合后随附单证整合文件作为进/出口报关单制单背景材料。
5)仿真关检融合后海关电子申报界面,表体里有隐藏的填制栏目,可点击打开填制。
6)仿真关检融合后海关电子申报界面对监管方式、运输方式等有联想下拉框的,填制时提供下拉内容点击选择功能。
7)竞赛系统具备完备的选手账号、密码管理功能。
8)关检融合进/出口报关单按竞赛要求自定义考核栏目、分值。按照竞赛特点设定数据暂存、保存、申报功能,确保选手在仿真环境下符合考试竞赛的操作习惯。
9)“单证处理师”填制的报关单可以提交至“单证复核师”进行复核。
2.报关单证质量监控
1)对应关务实务技能大赛的“单证质量监控”项目,支持1名选手担任“单证复核师”角色。对“单证处理师”填制的报关单进行复核与修正。
2)仿真关检融合后海关电子申报界面。可以对关检融合数据项自定义电子申报审核考核栏目、分值,系统自动判分。
3)对已填制的进/出口报关单进行审核、修改、一次申报。
4)可提供多票报关报检业务作为竞赛任务。
5)提供多套关检融合后随附单证整合文件作为进/出口报关单证质量监控背景材料。
3.平台公共功能
1)业务案例涵盖一般贸易、进料对口、加工设备内销、进料料件复出、进料深加工、保税区仓储转口、特定减免税、暂准进出境、外资设备物品、修理物品、退运货物、无代价抵偿等监管方式。
2)严格按照竞赛规程设计,竞赛者端包括登陆平台、选择赛项、身份验证、作答竞赛任务、任务结果提交等环节。
3)可覆盖单证制单题、单证审核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归类题、排序题、问答题、流程题、综合题等竞赛题型。
4)竞赛系统具备控制比赛时间的计时功能,并根据赛程突发情况可整体或对个别选手调整比赛时间。
5)支持选手比赛数据快照,可即时调取复查选手作答内容及成绩。
6)可以实时呈现比赛情况,并通过展示系统公开竞赛赛场实时情景。
7)提供海关通关信息化系统常用参数查询。
8)提供后台管理功能、录题组卷功能、随附单证组织功能、裁判评判规则设定功能。
9)提供本地服务器安装版本和云服务器远程运行版本,对竞赛选手具备一致性的操作界面,具备竞赛的应急后备预案系统。
10)要求软件运行速度快、数据安全性高,可通过软件管理平台方便的进行数据备份和还原。
11)竞赛系统具备电子版使用说明,方便选手掌握竞赛平台使用。
通关基础知识考核系统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
4.《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
本系统具备主要功能涵盖:
1.可后台导入多种题型。
2.可手动录入和修改试题。
3.多种题型的在线答题。
4.客观题自动评分可以实时出成绩,选手可查看作答情况。
5.裁判可查看选手成绩分析、下载学生成绩、查看和下载学生答卷等。
6.裁判可查阅选手试卷作答情况,下载答卷保存备份。
关务操作系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 费估价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13.《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上海钻石交易所监管办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本系统具备主要功能涵盖:
1.可手动录入题目,或通过表格模板导入题目。
2.可对题库进行题目分类管理,可添加题库分类,分类包含年份、题目类型、题目来源、题目难度等。
3.支持手动组卷和自动组卷两种模式。可根据比赛需要赛前组建多套赛卷,赛时抽取赛卷发布。
4.赛卷可设置比赛时间,设定时间后选手只能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比赛结束系统自动交卷。可根据比赛情况对比赛进行整体或个别选手进行时间调整。
5.系统支持表格导入选手账号信息,支持自动生成选手账号信息和随机生成密码。
6.单证部分自动评分,实时得出成绩。
7.评价支持裁判集体背靠背评分、按竞赛评分规则自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值。
8.主观题评价可隐藏选手身份信息,可设置裁判评价范围,如对选手进行分组评价、对赛题进行分组评价,可提高裁判评价效率和防止舞弊。
9.系统可提供选手比赛成绩分析、下载选手成绩,可查看比赛的错题排行 TOP10。
10.系统可查阅选手试卷作答情况,下载选手试卷保存备份。
11.系统可对选手比赛状态进行管理,可强制选手交卷、重新设置选手试卷状态。
12.比赛模块功能:
1)选手登录后可查阅比赛须知和使用说明,选手阅读并同意比赛须知后方可进入比赛界面。
2)比赛时间尚未开始时,选手进入比赛开始倒计时界面,比赛开始后进入赛题作答界面。
3)赛题作答界面单题显示,选手可选择题目序号或题目类型进行题目切换,选手保存作答内容后系统自动跳入下一题目。
4)赛题作答界面显示选手作答进度,作答进度包含已作答题目数和总题目数。
5)赛题作答界面显示比赛剩余时间倒计时。
6)选手交卷时有交卷提示,防止选手误交卷。
7)比赛结束时间到后,系统自动交卷。
九、评分办法
(一)评分标准制定原则
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行业技能评价与职业素养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分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为了保证评分“公开、公平、公正”,采取以下措施:
1.赛项执委会通过赛项考核内容、样题、题库和评分标准全部公开,竞赛平台赛前无条件向参赛队开放,使各参赛队处于公平备赛状态。
2.赛项执委会统一提供竞赛用品,提前开放竞赛赛场,使各参赛队所在赛场条件一致。
3.赛项执委会通过赛项说明会、大赛官网等发布官方信息,使各参赛队获取赛项信息渠道一致。
4.赛项各项竞赛项目全部现场直播竞赛过程,保证无人为因素影响成绩,使各参赛队处于公开、公平、公正、独立和透明的竞赛环境。
(二)评分标准
1.通关前知识准备、报关单填制、报关单证质量监控、进出口商品归类等项目,采取客观评价方式,由竞赛平台自动评分;关务操作项目由裁判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2.通关前知识准备以3名选手的平均分计入总分。
3.若参赛队各项目成绩相加后相同,则比较竞赛用时,五项竞赛用时相加,用时短者胜出;若参赛队总用时亦相同,则依次比较进出口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报关单证质量监控、关务操作、通关前知识准备五个竞赛项目的用时,用时短者胜出。
选手竞赛结束时间精确到秒。如:10:56:16
(三)各竞赛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价指标
评分细则
任务量
分值
占总分百分比
1
进出口商品归类
每题完成2项不定项选择、1项填空,每项正确作答得1分,每题3分
10项
100分
30%
每个商品编码查找准确得1分
70项
2
报关单填制
每个考核点栏目申报正确得0.25分
20项
100分
20%
3
报关单证质量监控
每正确复核一个考核点栏目,得0.25分
20项
100分
20%
4
关务操作
由3名裁判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为参赛队得分
10项
100分
20%
5
通关前知识准备
单项选择每答对1题得0.5分,共80道;判断每答对1题得0.5分,共60道;多选每答对一题得3分,共10道
150题
100分
10%
备注
1.竞赛中使用的每份报关单包含若干个栏目,选取其中20个作为考核点,共计400个考核点栏目。
2.关务操作项目由参赛队3名选手共同完成任务,提交一套答卷。3.关务操作项目中选手作答程序步骤,没有进行细分,或者分的较细,超过参考步骤,只要合理,均不扣分;漏答单证不倒扣分也不得分,错答单证,倒扣分,该题单证部分分数扣完为止。
(四)竞赛总成绩
(1)总成绩=进出口商品归类*30%+报关单填制*20%+报关单证质量监控*20%+关务操作*20%+通关前知识准备*10%。各项目竞赛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2位四舍五入)。
(2)若参赛队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总用时,用时短者胜出;若参赛队总用时亦相同,则依次比较进出口商品归类、报关单填制、报关单证质量监控、关务操作、通关前知识准备五个竞赛项目的用时,用时短者胜出。
十、奖项设定
赛项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十一、申诉与仲裁
1.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疑异,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2.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3.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4.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高职组代表队可由所在院校分管校领导、中职组代表队由设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5.申诉方必须提供真实的申诉信息并严格遵守申诉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如出现以下情况的:(1)越级申诉;(2)拒绝接受仲裁结果;(3)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4)擅自在网络或社交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等,组委会将采取限制该代表队参加下一届大赛相关赛项的参赛名额等措施。
6.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十二、安全预案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比赛环境
1.赛项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等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3.赛项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4.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及工作人员进入竞赛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赛项可根据需要配置安检设备对进入赛场重要部位的人员进行安检。
5.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大赛期间,所有比赛相关人员均须遵守赛项承办单位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二)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赛项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赛项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大赛执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赛项执委会决定。事后,赛项执委会应向大赛执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三)处罚措施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规定
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与报名费用,大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