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为第一要务,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倡导德学双修,能力培养为重的教学思想。
第一条 教学质量管理在院领导、主管教学院长及教务处的部署下全面实施。
第二条质量保障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教学质量管控的落实。各系部、学生处质量管理人员与教学督导人员在质量保障中心的组织下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条 教学质量管理的内容为:
1.加强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管理。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文件,所有开设课程都应结合课程建设和改革情况及时制订(修订)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授课计划是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进度的具体安排,每门课程都要按照教学大纲规定在每学期开课前制定授课计划。教务处、质量保障中心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过程中,要加大对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加强教师备课和教案管理。学期开学前,教师应按照教学日历的安排,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多媒体课件制作、小结及思考题、作业习题的布置等通盘考虑,认真编写教案。开课前任课教师应至少完成1/3的教案,由所在系、部主任审查通过。每学期结束之后,任课教师应将电子教案统一交系、部备案,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3.加强作业布置和批改管理。任课教师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设计、布置和批阅作业。任课教师要详细记载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并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作业一般应全部批改,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授课班级较多的每次批改量应不少于三分之一。批改作业情况应有完成的记录,以备教学检查。
4.加强教研活动规范管理。各系部每学期初制订详尽的活动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教研活动应以教学为中心,围绕集体备课、教学经验交流、教学观摩、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制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实验实践教学等内容展开。各系部应做好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记录,作为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5.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依托互联网在线技术,引进和自行建设网络资源课程平台,建设一批以通识教育课程为主体,覆盖面广的学科专业课程为补充的优质网络在线课程。鼓励教师加强“慕课”(MOOC)、微课等新的网络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宽学生课堂学习的途径,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6.全面更新课堂教学内容。结合经济新常态、供给侧改革、互联网+等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最新趋势,扎实推进课堂教学内容的整合、更新和优化。鼓励教师通过科研掌握科技和学术发展的前沿理论,把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的科研成果引入课堂、引进教材,将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不断充实到教学内容中,不断拓宽学生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质量保障中心在教学检查和教学督导过程中,要重点检查和督导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更新情况,督促广大教师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不断优化课程体系。
7.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方法改革。鼓励教师要多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研究性教学,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完成由老师“教”到学生“学”;“知识结构”到“能力结构”的转变。教务处和质量保障中心要推进教学方法改革试点,积累经验,形成案例,逐步推广,形成教学特色。课堂教学方法改革将作为教师教学竞赛、优秀教学奖评审、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基本条件之一。
8.加强高水平教材建设,规范教学选用管理。设立教材建设专项基金,以课程改革建设成果为依托,通过立项形式进行校本教材建设,编写出版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适应性强的优秀校本教材。树立精品意识,支持和鼓励教师参与编写省部级和国家级“十三五”规划教材。继续坚持教材的择优选用原则,确保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进课堂。
9.加强观摩教学和教学竞赛。不断加大观摩教学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引领示范效应,各系部要定期邀请校内外教学名师开展示范教学活动,组织教师参加观摩授课和交流活动,为广大教师提供课堂授课经验交流、学习和展示的机会。定期组织院系两级课堂教学竞赛活动,大力表彰奖励课堂教学水平高的教师和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通过观摩教学和教学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启发和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水平。
10.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严明学习纪律。教师要不断加强学生课堂纪律管理,严格进行课堂考勤。班主任、辅导员要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规范学生请假手续,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杜绝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的发生。
11.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教师出题、阅卷、监考、成绩登录等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严格过程管理。强化监考老师职责,每位任课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监考任务。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严格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坚决遏制考试作弊现象,促进考风考纪明显好转。
12.加强课堂教学督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领导听课制度,学院领导要定期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务处、各系部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进一步强化院系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督导人员每学期应根据质量保障中心的安排深入课堂听课。全面展开同行助教活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期都应该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学习提高,教授及副教授每学期不少于2次,讲师不少于3次,助教不少于4次(在系部的合理安排下进行)。通过督导教师备课、教学规范、课堂讲授、作业批改、考风考纪等课堂教学各运行环节,督促教师进一步改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
13.加大教学常规检查力度,狠抓日常教学管理。坚持对课堂教学各环节的教学检查,建立院系两级常态化的课堂教学秩序检查机制,重点检查教师出勤、教学规范和学生考勤、课堂纪律等情况,推进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反馈,构成教学事故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4.鼓励教师在校内积极开展课外辅导,以项目的形式在某一领域完成学生知识的拓展及能力培养。鼓励教师参与课题,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比赛竞赛,发表论文等。
第四条 教学质量管理分为教学质量保障和教学质量评估两大部分。
第五条 教务处、质量保障中心、系部以第三条为基准,注重各方面的因素,有效保障全院的教育教学工作。
1.各系部定期或不定期对任课教师的劳动纪律、计划、教案、进度、作业等进行检查或抽查,做好准确记录,由系部质管人员及时汇总报送质量保障中心。
2.教务处、质量保障中心对任课教师的劳动纪律、计划、教案、进度、作业等进行抽查并准确记录。
3.院系领导、教务处领导及督导人员在质量保障中心的安排下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质量保障中心。
4.同行听课先向质量保障中心提出计划,由质量保障中心安排被听课对象,将结果及时反馈到质量保障中心。
5.学生处质管人员应经常和班主任沟通,深入到学生中间了解教师的上课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回质量保障中心。
6.质量保障中心协同学生处质管人员不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并详细记录。
7.质量保障中心根据检查结果和收集到的信息数据发现问题,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依据出现问题的大小决定由院领导、教务处领导、质量保障中心或系部出面将处理意见及时通知教师本人,督促教师改进提高。
8.教质量学保障是一个及时、有效的循环往复过程,保障体系内的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缺一不可。
第六条 教务处、质量保障中心、各系部以第三条为基准,注重各方面的因素,科学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
1.各系部通过检查或抽查的方式,对教师的教案准备、教学计划及进度、作业布置的批改进行评定打分,每学期至少2次。统计后存档,并将电子版结果报质量保障中心。
2.各系部配合质量保障中心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对所有任课教师的评分,统计后存档。如果任课教师在不同班级上课,则必须取得2-3个班级的数据。
3.听课人员在课堂教学督导过程中,根据教学设计(是否采用标准教案)、教学方法(是否采用积极教学法)、教学效果(学生接受程度)、学生参与程度综合评分,并将听课记录及时报质量保障中心。
4.教师在院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或与教学相关)竞赛中获奖、辅导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参与课题、编写教材(习题集)、发表论文等,应及时报系部及质量保障中心。
5.质量保障中心在年终依据上述因素合并计算出每位教师的质量评估结果。
6.如有校外第三方评估团队对教师开展了教学质量评估,则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准。
第七条 教师教学质量量化评估指标:
1.教学质量评估总分为100分,下列同一单项中出现两个或以上分数时计算平均值。
A、教案满分为100分,对照进度表教案的准备每差2学时减10分,没有使用标准教案模板减10分,教案内容不符合要求减20分,权重为0.1。
B、进度满分为100分,对照进度表实际教学进度每差2学时减10分,权重为0.1。
C、作业满分为100分,对照要求(各系部根据课程的不同自行规定)作业批改每差1次减10分,权重为0.1。
D、听课评教满分为100分,权重为0.4。
E、学生测评满分为100分,权重为0.3。
2.教师全年教学质量评估得分=A*O.1+B*O.1+ C*O.1+ D*O.4+ E*O.3(分)。
3.系部根据专业及学科的不同可以细化各分项指标,或调整权重(D项除外),但需要向质量保障中心提出书面说明。
第八条 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对质量评估得分进行排序,优秀20%,良好30%,合格45%,不合格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