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届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推荐工作,确保我院免试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举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免试入学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届毕业生,满足免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免除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二、 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和平、周雅顺
副组长:王秀玲、郭志强 、何科鹏
组员: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
纪检组长:任世伟
组员:纪委办公室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决策专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协调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全面工作,审批免试生名单。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1.教务处:负责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负责专升本免试生相关竞赛的认定工作;负责为免试生出具学历证明;负责免试生名单的汇总等工作。
2.招生处:负责开展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免试生名单的公示、上报、备案等工作;负责与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省内各招生院校的对接工作。
3.学生处:负责免试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审核工作;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做好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学籍、学业信息审核工作;
4.各二级学院负责将学院“2022年专升本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在各系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到位、不漏一人;负责免试生思政审核、资格核实及上报工作。
5.纪委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申诉电话:0931—6836365
三、推免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成绩优先的原则,如果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先按照学业(课程)成绩得分顺序进行高低比较,分高者优先。
四、免试招生对象
(一)高职(专科)在读期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二)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推免,不占用上一条中3%的推荐指标。
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5.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五、推免条件
(一)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推免学生根据《我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3%优秀学生推免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详见附件)具体要求进行评定推荐。
本次推免包含19级高职扩招第一批学生,在计算3%名额时统一纳入专业排名内。
若排名前3%内有学生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或经教务处、学生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可按条件依次递补,因此各二级学院在报送推免汇总表时可按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顺序在前3%名额的基础上再增加2-3名递补候选者,并备注说明。
(二)符合推免范围中相关等级奖项的学生将直接推免,各二级学院统计好后单独报送名单。19级高职扩招学生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包含在内。
(三)在校期间有任何违纪情况的学生不予推免。
六、推免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升本”考试推免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推免综合测评成绩认定、初审、提交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分专业汇总综合测评成绩后,于1月18日前将各专业排名前3%学生(以及递补候选者)按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序后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相关推免学生须填写《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中附表)并附身份证件、相关荣誉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
符合推免范围中相关等级奖项的学生名单及佐证材料单独汇总按业务归属分别报送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其中获得相应级别技能竞赛的报教务处审核,获得相应级别文体类竞赛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学生处审核)。
(三)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审核后将推免名单报招生处最终审核,确定最终推免名单后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在学院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免试生资格审核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二) 严格资格审查。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相关部门和各系在免试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三)加强信息公开。要及时将有关规定向学生公布,做好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接受监督。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八、其他事项
学院(专科)升本科免试生其他具体事宜,以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发函〔2021〕46号),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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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
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2022年专升本考试3%优秀学生推免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届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推荐工作,确保我院免试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举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2022年起,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入学和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免试入学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届毕业生,满足免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免除文化素质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本办法旨在评选出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高职(专科)在读期间各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综合测评成绩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成绩优先的原则。有违纪处分情况的学生不予推免。若排名前3%的学生有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则按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 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学生素质测评分、各级各类竞赛评分三个方面。
第五条 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学生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学生素质测评分、各级各类竞赛评分分别按80%、10%、10%计算而得,即综合测评成绩=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80%+学生素质测评分×10%+各级各类竞赛评分×10%。若综合测评得分相同,则先按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排序,分高者优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升本”考试推免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为小组成员。小组具体负责二级学院应届毕业生“专升本”考试3%优秀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分专业汇总排序、初审、提交工作。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具体负责本班学生3%优秀学生推免综合测评成绩的汇总、排名工作。
第七条 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学生的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和各级各类竞赛评分,包括课程成绩、获得各级各类竞赛奖项的真实性,各门课程成绩是否有补考情况等;学生处负责审核综合测评成绩中的学生素质测评分真实性,以及推免学生是否有违纪处分情况。
第三章 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
第八条 学业表现(即课程成绩)评分占80%,取学生高职(专科)阶段前四学期平均成绩进行考评。
第九条 各门课程成绩以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不得以补考成绩作为推免评定成绩计入,课程门数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含考试、考查课程。
第十条 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不得推免,有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不予推免。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有缓考情况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同意的,可视为正常参加考试参加推免排名。因个人原因旷考或无法证明缺考原因的视为课程考试不及格,不予推免。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中,学业表现评分部分须包含各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前四学期平均成绩等具体项目。
第四章 学生素质测评分
第十二条 学生素质测评分占比10%,包括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项,主要参考学生处制定并执行的《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由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学生思想品德、个人诚信、日常表现、日常劳动、参与社团文体活动以及所获各类荣誉等方面综合考评。分学期考核加分项取前四学期平均分。
第十三条 学生素质测评的基本分为60分,具体包括以下几项: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不参加非法的组织、集会等活动。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10分)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同违法违纪的人、事作斗争。(10分)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课现象。(10分)
(四)关心集体,积极参加体美劳等集体活动和志愿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完成党、团组织、班级交给的任务。(10分)
(五)加强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10分)
(六)有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谦虚、俭朴,按时作息,讲究卫生,不饮酒,不吸烟,无不良嗜好。(10分)
第十四条 学生素质测评的附加分包括以下几项(每项如有同时加分的,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一)院学生会、院团委成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5-15分。
(二)二级学院学生会成员、团总支成员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5-12分。
(三)班级干部、团支部干部、宿舍长,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5-10分。
(四)学院社团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学期考核称职者,每学期加4-10分。
(五)各级社团成员,积极参加活动,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学期加4-8分(参加多个社团的不累计加分)。
(六)院文明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6分,院部文明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4分。
(七)凡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志愿者以及奖学金获得者等荣誉称号,院部级加4分,校级加6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八)遇有国家、集体或公民利益遭受损害(如事端、火灾、洪灾、车祸、抢劫、破坏公物等)的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报告,或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突出,根据表现加3-10分。
(九)附加分各项合计总分不设上限。
第十五条 凡有任何违纪情况,以及有校园不文明行为、失信行为被计入学生文明、诚信档案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第五章 各级各类竞赛评分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竞赛评分占比10%,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各级各类竞赛奖项(除《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中已列明直接推免须获竞赛奖项以外的)按不同级别进行考评汇总。详见下表:
项目 | 等 级 | 国家级 | 省 级 | 市级 | 校 级 | 备注 |
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含学科、创新创业)竞赛 | 特等奖 | 20 | 10 | 5 | 4 | 1.若在同类竞赛同一赛项中获多项奖,取最高奖项计分。所有竞赛获奖加分总计不设上限。 2. 此表各级各类竞赛是指除《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中已列明直接推免须获竞赛奖项以外的国家、省级、市(校)级各类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专业类学科竞赛等。 3.文体竞赛奖项是指由各级(国家、省级、地市级、校级)党政机关部门主办且由该部门进行表彰认定的活动,民间机构举办的活动均不予以加分。 |
一 | 15 | 8 | 4 | 3 |
二 | 10 | 6 | 3 | 2 |
三 | 5 | 4 | 2 | 1 |
优秀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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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竞赛 | 特等奖 | 20 | 10 | 5 | 4 |
一 | 15 | 8 | 4 | 3 |
二 | 10 | 6 | 3 | 2 |
三 | 5 | 4 | 2 | 1 |
优秀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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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定程序
第十七条 时间及进度安排表
工作环节 | 进度安排 |
学院公布评定办法 | 1月12日 |
各二级学院汇总综合测评分并提交 | 1月12日-1月17日 |
各二级学院汇总完成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并向教务处、学生处提交前3%推免学生名单、成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 1月18日 |
教务处审核资格 | 1月20日 |
审核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前3%学生的学业表现评分和各级各类竞赛评分,包括课程成绩、获得各级各类竞赛奖项的真实性,各科成绩是否有补考情况等;学生处负责审核综合测评成绩中的学生素质测评分真实性,以及推免学生是否有违纪处分情况 |
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将推免名单报分管校领导,确定最终推免名单 | 1月25日 |
招生处复审,结果公示 | 1月27日 |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评定程序:
1.班主任(辅导员)全面负责完成本班级学生推免综合测评工作,推免测评结果应当向班级每个成员公布。
2.推免学生应主动向班主任提供本人综合测评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及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
3.如学生对自己或他人的测评成绩及排名提出质疑时,班主任(辅导员)应做好核实工作。
4.相关推免学生须填写《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并附身份证件、相关荣誉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上报。各二级学院分不同专业汇总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包含学业表现评分、学生素质测评分、各级各类竞赛评分)后进行排序,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将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推免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分别报教务处、学生处审核。
第七章 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 推免生未被录取的、或放弃免试入学机会的考生可参加当年“专升本”统一考试。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时,各项免试入学条件不作为统一考试录取加分项。已被免试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只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第二十条 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查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专升本免试资格申请表
附表:
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
专升本免试资格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专业 |
| 联系电话 |
|
二级学院 |
| 身份证号 |
| 政治面貌 |
|
个人基本情况(学业及日常表现等);获奖、荣誉情况(级别、等级等)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班主任意见: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二级学院意见: 兹证明申请人所在专业共有同年级应届毕业学生 人,该生排名第 名。该生综合测评成绩为 分。学生所填信息已经核实,申请人满足我校推荐免试基本条件,特此推荐。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
学生处意见: 违纪情况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成绩核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