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一)赛项名称
中文名称:智能财税基本技能
英文名称: Intelligence Finance and Taxation Basic Skills
赛项组别: 中职学生组
赛项编号: ZZ019
(二)赛项信息
赛项类别 |
R每年赛£隔年赛(£单数年/£双数年) |
赛项组别 |
R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 |
R学生赛(□个人/R团体)□教师赛□师生同赛 |
涉及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及核心课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 |
专业名称 |
核心课程 (对应每个专业,明确涉及专业核心课程) |
73财经商贸大类 |
7301财政税务类 |
730101 纳税事务 |
税费核算与智能申报 |
财税代理服务 |
企业会计实务 |
智能财税共享服务 |
财税票证使用与管理 |
7303财务会计类 |
730301 会计事务 |
税费核算与智能申报 |
出纳与资金管理 |
企业会计实务 |
会计信息系统应用 |
财税代理服务 |
财务数据分析 |
7304 统计类 |
730401 统计事务 |
Python大数据预处理与基本分析 |
数据计算与基本分析 |
数据规范与整理 |
对接产业行业、对应岗位(群)及核心能力 |
产业行业 |
岗位(群) |
核心能力 (对应每个岗位(群),明确核心能力要求) |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等行业 |
出纳 |
具备电子发票开具、票据影像化处理、电子票据识别与分类能力。 |
具备企业收支业务办理、出纳账务处理和往来资金管理能力。 |
会计 |
具备应用业财一体会计信息系统对主要经济业务进行会计确认、计量、报告以及实施会计监督的能力。 |
具备票据扫描整理、电子档案管理等财税共享服务的能力。 |
具备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分析能力,能够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可视化呈现。 |
税务 |
具备财税票证使用与管理工作能力。 |
具备企业主要税费计算与智能申报能力。 |
财税代理 |
具备运用新技术进行财税代理服务能力。 |
具备代理报税、发票代办、工商服务、银行事务办理、资质办理等税务事项代理服务能力。 |
(三)竞赛形式
本赛项竞赛形式为线下比赛。
(四)组队要求
竞赛以团体赛方式进行。
每个参赛队由4名选手组成,设领队(1名)和专业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可兼任领队。各参赛队不得跨校组队,指导教师须为本校教师。参赛选手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参赛选手须经选拔产生,获得往届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省级大赛。(此项参赛资格具体以省赛正式文件为准)
竞赛分三个模块:
模块一:财务共享业务处理。团队竞赛,设4个岗位:票据处理岗、业务财务岗、总账会计岗、财务主管岗,岗位分工于报名时由各参赛学校自行确定,参赛时不得调整。竞赛现场按团队设置竞赛台位,按岗位标注选手座位,竞赛台位在赛前通过抽签决定。
模块二:纳税事务处理。个人竞赛,现场按个人设置竞赛台位,竞赛台位在赛前通过抽签决定。
模块三:财务数据分析。个人竞赛,现场按个人设置竞赛台位,竞赛台位在赛前通过抽签决定。
模块一竞赛时长150分钟,模块二、模块三竞赛时长均为120分钟。
二、竞赛目的
智能财税基本技能赛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根据财税改革发展新方向,适应数字经济时代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岗位职业能力新要求,体现智能财税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应用,提高中职学校“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水平,引领会计事务、纳税事务和统计事务专业数字化改革发展。竞赛内容依据企业会计、税务、财税代理等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覆盖会计事务、纳税事务和统计事务等专业主要专业核心课程,融合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体现财务共享模式下电子票据处理、业财税一体化核算与监督、财务数据分析等数字化升级与转型要求。通过竞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以赛促改”,推进中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提高,增强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坚持准则、严谨细致的职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职业品质。
三、竞赛时间与地点
竞赛时间:拟定于2024年1月15日-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竞赛地点:qy966千亿国际官方网站
四、竞赛内容与竞赛流程
赛项基于智能财税共享服务云平台的大数据、机器学习与RPA机器人、电子发票等技术,面向社会财税共享服务机构和企业财税共享服务中心,通过完成财务共享业务处理、纳税事务处理、财务数据分析等工作领域的代表性任务,考察参赛选手新技术下财税应用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在企业内控制度约束下的人人协同和人机协同处理企业会计核算、纳税事务和财务数据分析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各种问题的应变能力。
竞赛过程分为财务共享业务处理、纳税事务处理、财务数据分析三个模块,分三场进行。第一个模块400分、模块竞赛时长为150分钟,第二个模块400分、模块竞赛时长为120分钟,第三个模块400分、模块竞赛时长为120分钟,共计1200分,赛项竞赛总时长390分钟,在两天内完成。
(一)财务共享业务处理模块
1.出纳业务处理
(1)完成相关基础信息设置。
(2)办理网银收支结算业务。
(3)运用RPA进行银行对账,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电子票据处理
(1)电子单据采集与复核。
(2)电子单据识别与分类。
3.购销存业务处理
(1)完成相关基础信息设置。
(2)采购与付款典型工作任务处理。
(3)销售与收款典型工作任务处理。
(4)库存与核算典型工作任务处理。
4.总账会计处理
(1)检查与修改基于业务类型匹配自动生成的记账凭证,并填制未能自动生成的记账凭证。
(2)审核记账凭证。
(3)将已采集的相关电子票据或票据影像添加至记账凭证中。
(4)记账与账簿查询。
5.薪税业务处理
(1)工资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算科目及相关缴费基数等基础设置。
(2)在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人员工资信息导入操作,对职工薪酬、社保与公积金进行核算。
(3)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的检查与修改,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检查与修改。
(4)运用会计核算系统生成计提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记账凭证。
6.固定资产业务处理
(1)完善相关基础信息设置。
(2)完成固定资产卡片的增、删、改等操作。
(3)运用平均年限法或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7.期末会计事项处理
(1)月末结转:结转销售成本、损益结转等。
(2)月末对账及月末结账。
8.报表编制与审核
(1)编制与审核资产负债表。
(2)编制与审核利润表。
(二)纳税事务处理
1.智能化发票开具
(1)开票信息维护
维护纳税主体信息、购货方单位信息、商品与服务档案信息等。
(2)发票领用与分发、智能化发票开具、发票查询与统计、发票勾选与认证。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对生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等纳税申报主表与附表数据内容进行填写与审核,并进行当月的纳税申报。
3.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所得税月(季)度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对生成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主表与附表数据内容进行填写与审核,并进行当月(季)纳税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
(三)财务数据分析
1.数据管理素养
数据管理职业道德规范,数据管理分析的思路、维度与方法。
2.业务数据分析
(1)完成采购业务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差异分析、供应商评价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2)完成销售业务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差异分析、客户评价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3.财务报表分析
(1)完成资产负债表主要报表项目结构及趋势变动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2)完成利润表主要报表项目结构及趋势变动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3)完成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与行业对比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模块 |
主要内容 |
比赛时长 |
分值 |
模块一 |
财务共享 业务处理 |
出纳业务、采购与销售、薪税、固定资产业务处理、票证数据化处理、人机协同会计核算、期末会计事项与会计报表智能化处理等。 |
150分钟 |
400分 |
模块二 |
纳税事务 处理 |
智能化发票管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所得税月(季报)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等。 |
120分钟 |
400分 |
模块三 |
财务数据 分析 |
使用大数据分析工具完成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的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情况分析、供应商与客户评价分析,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内主要报表项目结构及趋势变动分析、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行业对比分析,并可视化呈现。 |
120分钟 |
400分 |
(三)竞赛流程
1.竞赛日程、场次与过程
日期 |
流程 |
内容 |
时间 |
赛前 |
赛前一天报到(全天) |
参赛队报到 |
参赛队报到 |
08:00-14:00 |
参赛队熟悉赛场 |
14:00-15:00 |
领队说明会 |
15:00-16:00 |
赛中 |
竞赛第一天 |
大赛检录、加密 |
大赛检录、加密 |
08:00-09:00 |
第一场 |
财务共享业务处理 |
09:00-11:30 |
大赛检录、加密 |
大赛检录、加密 |
14:00-15:00 |
第二场 |
纳税事务处理 |
15:00-17:00 |
竞赛第二天 |
大赛检录、加密 |
大赛检录、加密 |
08:00-09:00 |
第三场 |
财务数据分析 |
09:00-11:00 |
成绩评判及公示 |
成绩评判及公示 |
14:00-16:00 |
2.竞赛流程图
五、竞赛规则
(一)选手报名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比赛前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开赛前10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团体赛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备案。如发现未经报备,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均不得入场。
(二)熟悉场地
比赛日前一天开放赛场,熟悉场地。
(三)入场规则
选手入场时,逐个核查竞赛选手参赛号,对于选手携带的个人身份证件逐一核验,对于违规物品立即收缴;实际参赛选手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情况,不得入场。
(四)赛场规则
1.检录:由检录工作人员依照检录表进行点名核对。
2.加密:竞赛当日进行两次加密,分别由两组加密裁判组织实施加密工作,管理加密结果。监督仲裁员全程监督加密过程。
3.引导:参赛选手凭赛位号进入赛场,现场裁判负责引导参赛选手至赛位前等待竞赛指令。
4.宣布开始。由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各参赛队开始竞赛。
5.比赛现场问题处理。竞赛过程中,如遇设备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同意,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如遇身体不适,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医务人员按应急预案救治。如有其它问题,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予以答疑。
(五)离场规则
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示一次比赛剩余时间。比赛结束信号给出,由裁判长宣布终止比赛,选手应当听从裁判指令,停止作答,现场裁判组织、监督选手退出比赛工位,站在比赛工位边的过道上。裁判长宣布离场时,现场裁判指挥选手统一离开赛场。
(六)成绩评定与结果公布
竞赛成绩通过机考系统自动评分,裁判长在仲裁监督人员监督下汇总并复核各模块成绩。经复核的成绩交由加密裁判在仲裁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逐层解密,折算的最终成绩须裁判长、仲裁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经裁判长、仲裁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的比赛成绩通过特定形式公布,如公示栏公示、电子大屏展示等。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队伍(选手)成绩汇总成比赛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长签字,公示2 小时且无异议后,公布比赛结果。
六、竞赛环境
(一)竞赛场地
设在实训机房,场地应具备满足规定数量团队的竞赛环境。
(二)赛位装备
竞赛场地为每个参赛队配备4个主机位及备用机位。
(三)赛场氛围
竞赛场地内设置背景板、宣传横幅及壁挂图,营造竞赛氛围。
(四)网络要求
选用企业级稳定的千兆及以上交换机,网络带宽不得低于200兆,不得进行网络限速,要确保网络稳定,并准备备用网络。
(五)电源要求
采用双路供电安全保障。利用UPS防止现场因突然断电导致的系统数据丢失,额定功率:3KVA,后备时间:3.5小时,电池类型:输出电压230V±5%V。
(六)考试机要求
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CPU双核、主频2.0Ghz及以上,内存不低于8G,屏幕分辨1920*1080,浏览器采用Chrome96及以上版本,安装好Office2016版本(主要包括Excel),与竞赛平台匹配的RPA客户端软件。
七、技术规范
(一)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
(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三)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
(四)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税收政策。
(五)截止2022年12月3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其它相关财经类法规、制度等。
八、技术平台
采用竞赛云服务平台和智能财税共享云服务平台。要求平台的管理功能与竞赛管理要求完全匹配,平台与赛项设计内容完全匹配。平台采用微服务架构、集群式动态部署,能够同时满足万人以上在线操作。登录竞赛平台进行操作的处理、智能财税共享服务云平台业务操作的处理均实现快速响应,成功率达到100%。
赛场网络安全保障。赛场网络要屏蔽参赛选手一切与比赛无关的上网行为,同时禁止一切外部非授权访问。
系统部署在云端虚拟专用网络,并采用防火墙及云盾确保网络安全。登录系统采用多次加密策略,只有在比赛现场才能开启。关键信息数据采用加密存储及传输。
运行监控。采用现场监控和后台数据同步监控的方式,赛场采用全方位视频监控,后台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系统可对现场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快速处理。
九、评分办法
(一)评分标准
1.赛项评分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应用信息化系统进行机考评分,无人为因素干扰。
(二)评分方式
1.财务共享业务处理模块为团体赛,团队分值为400分,成绩由管理系统自动评定。
2.纳税事务处理模块为个人赛,每名选手100分,总分400分,成绩由管理系统自动评定,团队分为4名选手成绩之和。
3.财务数据分析模块为个人赛,每名选手100分,总分400分,成绩由管理系统自动评定,团队分为4名选手成绩之和。
4.团体总成绩为以上三个竞赛模块的成绩之和1200分。每个团队的最终竞赛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折算方法为:(团队总成绩÷1200)×100=百分制的成绩。
5.团体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财务共享业务处理模块、纳税事务处理模块和财务数据分析模块成绩确认排序。
(三)评分细则
1.财务共享业务处理模块评分细则
表1智能财税基本技能—财务共享业务处理
竞赛岗位 |
评分内容 |
分值 |
业务财务 |
1.基础信息设置 根据企业有关基本信息进行账套信息初始化设置,根据进销存基础信息进行仓库、库存、存货期初、产品定额消耗、月初在产品及其他个性化等设置。 2.采购与付款业务处理 根据采购订单生成并审核采购发票,生成并审核采购入库单及验收单,生成并审核付款单,发起采购结算,生成并审核付款核销单,根据采购合同要求和业务执行情况,能够对特殊采购业务进行处理,编制记账凭证。 3.销售与收款业务处理。 根据销售订单生成并审核销售出库单,开具增值税发票,生成并审核应收单、收款单,生成并审核收款核销单,根据销售合同要求和业务执行情况,能够对特殊销售业务进行处理,编制记账凭证。 4.存货与核算业务处理。 核算企业采购入库、销售出库,依据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和企业生产要求,设置单位产品材料、工时、费用消耗定额。审核、归集并分配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制造费用,按照间接费用分配标准进行制造费用分配,填写工费清单。 |
100分 |
票据处理 |
1.出纳业务处理 (1)完成相关基础信息设置。 (2)办理网银收支结算业务。 (3)运用RPA进行银行对账,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电子票据处理 (1)电子单据采集与复核。对不同业务的进销项发票、费用类单据、银行回单,企业自制内部凭证等单据的电子影像进行采集。 (2)电子单据识别与分类。使用票据管理系统对单据电子影像进行OCR识别,完成增值税发票真伪查验;根据系统进行的初步分类,对自动分类有误的进项发票、销项发票、费用类单据、银行回单等单据进行分类调整;对每张单据进行核查,确认识别的正确性。 3.单据审核。 对采购类、销售类、费用类、银行类等单据的合规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对发票及银行回单要素的正确性进行审核。 |
100分 |
总账会计 |
1.日常账务处理 (1)通过相关单据自动生成记账凭证。 (2)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利用人工智能或记账通用规则,对通过审核的单张单据自动匹配业务类型并自动生成记账凭证,并将该笔业务已采集的相关票据影像关联至凭证中。 (3)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对票据进行匹配业务类型,并采用手工制单或者票据制单生成记账凭证,并关联相关票据至凭证中。 (4)对生成的记账凭证进行审核。 |
50分 |
2.薪税业务处理 (1)工资项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算科目及相关缴费基数等基础设置。 (2)在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人员工资信息导入操作,对职工薪酬、社保与公积金进行核算。 (3)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与专项附加扣除的检查与修改,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检查与修改。 (4)运用会计核算系统生成计提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记账凭证。 |
20分 |
3.固定资产业务处理 (1)完善相关基础信息设置,包括期初资产卡片设置、部门费用科目设置等。 (2)运用会计核算系统,完成固定资产卡片的增、减、删、改等操作,完成自动生成记账凭证操作。按期间按类别计提资产折旧并生成记账凭证,检查凭证费用科目归属是否有误。 |
25分 |
4.期末处理 (1)月末结转:结转未交增值税,计提各项税金及附加,损益结转、结转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等。 (2)财务报表的编制。 |
25分 |
财务主管 |
1.记账凭证的审核、记账、对账、结账。 2.财务报表的审核。 |
80分 |
2.纳税事务处理模块评分细则
表2智能财税基本技能—纳税事务处理
竞赛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智能化发票开具 |
维护纳税主体信息、购货方单位信息、商品与服务档案信息等。 |
40分 |
发票领用与分发、发票开具、发票查询与统计、发票勾选与认证。 |
增值税及附加税纳税申报 |
对生成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等纳税申报主表与附表数据内容进行审核,并进行当月的纳税申报。 |
30分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
对生成的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主表与附表数据内容进行审核,并进行当月(季)或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
30分 |
3.财税数据分析模块评分细则
表3智能财税基本技能—财务数据分析
竞赛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业务数据分析 |
完成采购业务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差异分析、供应商评价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
15分 |
完成销售业务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差异分析、客户评价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
15分 |
财务报表分析 |
完成资产负债表主要报表项目结构及趋势变动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
13分 |
完成利润表主要报表项目结构及趋势变动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
12分 |
完成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与对比分析,并进行可视化呈现。 |
35分 |
财务分析报告编制 |
生成财务分析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
10分 |
(四)成绩复核
1.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仲裁组将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2.竞赛成绩复核无误后,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小时。成绩公示无异议后,由监督仲裁长在成绩单上签字,并公布竞赛成绩。
十、奖项设定
设团体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获奖参赛队指导教师颁发写实性证书。
十一、申诉与仲裁
1. 各参赛队对不符合赛项规程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材料、物件、计算机软硬件、竞赛使用工具、用品、竞赛执裁、赛场管理、竞赛成绩,以及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等,可向赛项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主体为参赛队领队。
2.申诉启动时,参赛队向赛项仲裁组递交领队亲笔签字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的时间应在比赛结束后(选手赛场比赛内容全部完成)2小时内。超时不予受理。
4.赛项仲裁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比赛监督员提出申诉,由监督员传达最终仲裁结果。
5.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字,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6.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二、安全预案
(一)非正常停电
如果竞赛开始前或竞赛过程中赛场出现断电情况,承办院校应当在30分钟内解决,并按照有关规定或指令给予补时;超出30分钟后由裁判组商定根据竞赛内容特点的不同可采用继续比赛、顺延比赛时间、重赛等处理办法。
(二)竞赛设备故障
如果竞赛开始前赛场网络出现故障,技术支持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原则上,如果故障在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得到解决,竞赛将继续进行,竞赛时间相应延长;如果故障在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无法得到解决,由裁判组商定根据竞赛内容特点的不同可采用继续比赛、顺延比赛时间、重赛等处理办法。
(三)竞赛机出现软硬件故障情况的处理
如果个别选手出现竞赛机硬件死机情况、软件故障情况以及竞赛机配件故障情况,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员解决,裁判员可要求技术人员现场协助解决。从选手举手提出故障至故障处理完毕的时间超过3分钟可以申请获得相应补时。
(四)参赛选手发生意外受伤或急病等情况
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处理:
1.参赛选手举手示意。
2.现场医务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救治或急送最近医院进行救治。
十三、其他规定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各学校代表队名称,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团体名称。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领队、指导教师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竞赛期间,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内进行指导。
3.正式报名的领队、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得更换。
4.竞赛期间各参赛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裁判透露参赛信息或沟通竞赛事宜,有关竞赛所有问题须由领队按规范要求向赛项执委会或仲裁组反映或协商。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参赛选手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并注意仪容仪表整洁、大方,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
3.参赛选手应提前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件检录,按要求入场。
4.参赛选手须在确认竞赛内容和现场设备等无误后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如有疑问、身体不适或设备、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计算机。
5.各参赛选手必须按规范要求操作竞赛设备。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6.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7.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期间,工作人员应遵守赛场相关规定。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2.在选手比赛时,工作人员及赛场所有人员必须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喧哗、提示或出现对选手有影响的动作。除经特别允许,
工作人员进入赛场后请关闭手机。
3.比赛期间,由赛项执委会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由仲裁组人员处理申诉事项,由监督人员对裁判人员和现场评分员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有关选手比赛成绩的相关事件。
甘肃省赛3套卷提交版1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