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欢迎广大师生如实向学院纪委反映有关我院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做到遵守和维护信访秩序,依法依规、逐级有序信访。
学院纪委承诺:依纪依法及时受理信访举报事项,坚决做好举报人身份信息的保密工作,不扣押、延误和泄露信访举报内容。
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包括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
以上就是您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的事项。用一句话概括----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都可以向纪检机关举报。
注意事项:
1.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署实名举报,署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
3.填写"举报内容"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 。
4. 举报电话:(0931)6836365
举报信箱:gscm201611@163.com;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甘海河街邮政编码:7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