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学院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某党支部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为做好党建工作奠定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支部要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重点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情况通报等,作为支委会集体学习和党员集体学习的第一议题,优先安排,及时跟进学习。
三、学习要有计划有安排,根据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每周学习安排。学习计划和安排随形势任务及时动态调整。
支部副书记或负责支部工作的支委会委员负责学习计划和安排并组织实施,指定专人配合。年度计划由支委会会议研究制定、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支部书记批准后实施;阶段性计划由支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支部书记批准;每周学习安排由专人根据年度计划和阶段性计划进行安排。
四、学习采取党支部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习材料要提前发放到每名党员手里或通知党员自行准备。每周五下午为相对固定学习时间。
集体学习主要形式包括本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集体学习会议等方式,也可以联合相关党支部开展集体学习。时间安排根据计划安排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党员个人自学按照学习计划和安排,在工作之余充分利用时间,原则上每日都要进行学习,长期坚持。除手头的资料之外,要主动学网用网,依托“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积极开展线上学习。
五、要注重提高学习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走过场、应付差事等形式主义。
集体学习要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党员个人在按照安排完成学习任务的同时,还要结合自己在学习上的短板弱项,自主选择内容,进一步学习。
每名党员都要作必要的学习笔记,经常性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心得体会可长可短,不拘泥形式,可写在专用学习笔记上,也可以写在个人学习资料上。
六、集体学习要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专题研讨,每次研讨要确定重点发言对象,合理安排其他党员发言。支委会成员一年内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党员不少于1次。
党员个人学习要互学、互帮、互教相结合,运用民主讨论、平等交流、思想互助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七、集体学习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可委托副书记或支委会委员主持。
开展专题研讨的,主持人要做好研讨前期准备和会上正向引导工作,重点发言对象要聚焦主题认真准备发言,其他党员也要做好讨论发言有关工作。
八、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按照管理权限请假,事后必须自主适时安排补学。
九、支部书记不定期安排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集体学习有漏项的,及时安排补课;个人学习落后的,要批评指正,责成整改纠正。
每年结合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对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分析,效果不好的,及时调整学习方式方法和检查频次、力度等。
十、支部集体学习情况按规定在专用的《党支部工作记录》上做好记录,有关重要学习资料、主题发言材料等,由组织委员收集整理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