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门卫制度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起居,爱护宿舍楼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二. 学生住宿应服从宿舍楼管员、卫生保洁员的管理、指挥,不得顶撞、辱骂和动手打人。服从床位分配,不准擅自移动床位、调床。
三. 不准盗取他人财物,禁止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打架斗殴。
四. 认真落实《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即做到“三齐”(被单、床单叠放整齐,文具、洗具摆放整齐,衣物、用具放置整齐);“四净”(水房、走道、楼梯、厕所干净,室内地面、墙壁干净,玻璃、门窗、桌椅干净,被子、床单、衣服干净);“五不准”(不准抽烟、喝酒、赌博、养各种宠物,不准往窗外乱扔垃圾、杂物和脏水,不准留宿他人,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举办各种聚会),“六不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倒剩饭菜,不得点燃蜡烛,不得高声喧哗、吵闹,不得私自接电、钉丁、起灶做饭,不得乱写乱画)。
五. 讲究卫生,安排好宿舍值日,自觉轮流打扫宿舍卫生,配合卫生检查。
六. 宿舍内应注意防火、防水、防盗,关注安全。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丢失物品应及时报案。
七. 宿舍楼上午8:05—12:20,下午14:25—16:20,晚上19:20—21:10及就寝以后为锁楼门时间,此期间严禁学生随意出入。学生离开宿舍前,须提前带好有关的教材、作业、文具等,有体育课须提前换好运动服,课间不再开门。晚上21:30分锁楼门查铺,查铺时学生应在本人宿舍,不得乱窜其他宿舍;22:00熄灯就寝。
八. 有病或有事需进出宿舍楼的学生,须持经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在楼管处登记后方可进出;学生须配合楼管的登记、询问,不得拒绝;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出入。严格会客制度,楼管处必须常备《会客记录本》。
九. 非休息时间,不得将宿舍门反锁,以便值班人员检查;检查时宿舍内学生应主动配合。宿舍内无人时要随时锁门。周末不回家的须回宿舍就寝。
十. 以上制度全体在校学生应认真遵守执行,如有违犯,学生科将根据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十一. 本制度由学生科负责解释。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