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
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
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三抓三促”
行动目标要求,推动“强科技”任务落地见效,根据
省科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强科技”行动专项监督检
查的通知》(甘科政函[2023]51 号)要求,省纪委监委会
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全省“强科技”行动落实
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自查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强科技”行
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省委“三抓三促”行动的重要
举措,仔细研读《甘肃省强科技行动考核高校与科研
院所重点任务表》,对标对表全面自查相关责任任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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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情况,认真完成自查自纠报告撰写工作。
二、直面问题,积极整改
各单位要通过自查,认真查摆问题,对监督检查
反馈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坚决做到“不回
避、不遮掩、不护短”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因
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滞后、各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责
任单位,监督检查组将倒查责任,严肃问责。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借机
说情、打招呼,要高效、客观、公正地完成自查自纠
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落实
整改责任。
为保证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请各有
关高校于 4 月 15 日前完成《甘肃省强科技行动考核高
校与科研院所重点任务表》填写和证明材料整理工作,
并以学校党委名义报送自查自纠报告。